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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出工伤,眼部受伤,鉴定为3级,工伤保险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及伤残津贴。请问:在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的同时,如果工伤职工住院,企业需要另外支付家属陪护费吗?

调解 2014-08-15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治疗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可以向单位主张
  • 没有这一项,但是有生活护理费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您好,对于治疗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可以向单位主张。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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