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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父母给买的房 房证的名字是我的名字 后来我结婚了 我想问问 假如我和我媳妇离婚了 房子有没有他的分

离婚 2014-05-26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这种情况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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