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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7年11月初建新房时和我同村的一个朋有在下午酒后到我建的新房上面帮了会忙手抓村内主电线被电死,死者从去到死我都在外镇上买东西,并不知他来帮工,我回来知道后与急救车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抢救的一切费用由我出,事后死者家属说不算支出的在让我支给他5000元,并在我们当地派出所调解达成协议我又给了他5000元从此不在追久;事后死者家属把村委和电业局告上了法庭,结果以违章法律不支持败诉.现在事阁近一年又到法院起诉我赔偿十万元我该怎么办.(因我家穷当时也是跟具实际情况调解的并有双方的书面签字)

调解 2008-09-12 11: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死因与你无关!且你已尽到了你应尽的义务!对方无权再向你要求赔偿!~
  • 你和死者之间没有形成帮工关系,如果按公平责任原则可以对死者适当补偿。并且你们之间已达成协议,此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对方无权再向你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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