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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卖房,碰到了很有钱的买主,房款全现金不贷款,首付房款50%。一次给我尾款(房屋面积不大,买家可能用作仓库使用)。 但是买方要求不做过户,理由是买给儿子的,儿子现在未满十八岁。只要我做了委托公证,就付尾款。想知道,过户前期间买家使用房屋出现安金事故(如火灾、利用房屋做违法事情等)这样的交易,对卖方有没有什么风险?卖方该注意什么? 还有就是怕买家利用委托书一房多卖。谢谢!

其他 2014-09-17 07: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议在对方未付完全款之前
  • 建议在对方未付完全款之前,不要办理委托公证,因办理过委托公证等于房屋的出售权和收款权已经归附对方,风险极大。另外,如未办理房屋过户期间,房屋所产生的责任,业主需要对此负责。
    【追问】委托公证书应怎样写好?另过户期间的过渡期签一份协议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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