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我是通辽市 人,出生以后随父母一直在沈阳生活,08年5月份父亲因患肺癌和母亲回到老家,将二老的所有财产给三儿子(老人共四个儿子,只有三儿子在老家,其他三个儿子均在沈阳,本人是老四),当时立了一个简单的字据,其内容是老人财产给三儿子,三儿子为老人养老,其他三个儿子每年给赡养费1200元,09年7月份我父亲病逝,从09年开始国家征地,去年每个人共分到两笔钱,一个是6800,一笔是500,共7300元,当时我们三个儿子的这笔钱全部被老三(我母亲归三儿子)扣下,理由是算作老人的赡养费,我们几个儿子也没去追究,今年我把我的户口单立出来(原来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10年的4月4号,国家征地,每个人又分到了5500元,但这笔钱又被我三哥取走了,我已经通知村长我的钱我自己领,不能给任何人,包括我母亲,但是村长收了我三哥的贿赂,还是把钱给了我三哥,我们也去和我三哥商量过,但是调节不了,我三哥的意思就是,只要村里分钱就扣下,直到我母亲去世以后我们的钱才可以自己领,现在二儿子和我(老四),不同意吧把钱给我妈,请问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何拿起法律来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其他 2010-04-06 09: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