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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爸爸正月二十五开车载客,车开得很慢只有一档,行驶到一个弯道的时候偏了,当时没有人受伤,有一个76岁的老人说自己手痛,我爸爸说如果有什么不舒服可以来找他。过了四天之后才来找我爸爸,并且说他颈椎压迫神经,手麻,字都不能写,只要把他手麻治好了可以写字就行了。当时我爸爸就给他1500元钱让他自己去治疗,并没有写收条。后来我爸爸去看他的时候,他还在药店门口坐诊开诊单,看到我们之后,急忙说手麻。由于我们是亲戚,出于情面,我爸爸就答应给他治疗,然后去城里做核磁共振做检查,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医生说是颈椎病,要做手术,我们让他做手术,他不做,还说要回来治疗。回来后又去做理疗花了800多元钱。之后就总是打电话要钱,后来我爸爸就没理他了。昨天却收到了法院来的传票,没想到他将我爸爸告上法庭,想我们给他赔33316.49元的百分之五十。而且他还自己去做了司法鉴定,说是这次交通事故引起颈部受伤具有因果关系。现在我们手上没有什么证据,只有去做城里医院做检查的结算单据。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4-06-04 15: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司法鉴定应该可以鉴定伤情,怎么能证明乘车与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除非法医目睹了他受伤的经过。并且有确凿证据证明他的伤确实和乘车有关。 建议你不要做过多理会,积极应诉,说明情况,等待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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