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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在工地工作时间左眼睛受伤,现在已经治疗完毕,眼睛没啥视力,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是工地方和我们一起去华西医院司法鉴定所做伤残鉴定,我们目前有两个疑问: 1、我们是和工地方直接做伤残鉴定,做完以后,工地方赔付给我们呢? 2、还是我们先申请劳动关系鉴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伤残鉴定,再要求赔付呢? 第一种方式,是否可行,对我们受害方是否有利?如果可以的话。我们想就这样处理。如果不行,必须按照第二种方式来办,我怕这个程序申请过程会超过时效,因为受伤到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了。如果是按照第二种方式的话,我们首先是不是去找劳动局呢?我没有积分了,希望有好心人帮我解答下,衷心谢谢您!

其他 2014-06-06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两种方法都可以。如果选择地二种,你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在申请工伤认定。选择第一种你可以在做问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标准直接向老板主张赔偿。
  • 你好,只要对方愿意付钱,其实选择都可以,关键还是怎么算?还有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自己要收集劳动关系和工伤的证据,以备不时只需。
  • 不止伤残补助金一项赔偿;据你所述即使申请工伤认定等时效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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