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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2013年3月时经朋友介绍,找到一位姓张的女士给女儿办理入学的一些事项,当时双方谈好如果业务成了就付八万元费用给对方,但如果业务失败了则全额退回给我们并且当时有写证明资料给到我们,然后在办理前期先支付4万元,待小孩入学后再支付余下的金额,但是当时此人在6月中旬时有拿到学校通知书后就和我老公要求支付尾款,结果我老公也没考虑后果就没等小孩入学后再支付,结果在小孩上学前,对方出的问题,后来一年内经多次与张小姐联络,她都声称会再托其他关系将小孩的事情办妥,如果在一个学期内还是不能将业务办妥就会将金额全部退还给我们,结果到了今年春节前期,我们和对方联络时,对方的手机一直是转为小秘书状况,并无法真正和对方联络上,因为多方面的查询都未能联络本人,我想请问,按目前的这样情况,如果我们直接选择报警后,会是什么样的处理情况和结果?谢谢!

其他 2014-06-07 0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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