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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义非法集资,以及什么样的 公司要发行理财产品的需要具备资质哪些

金融 2018-03-12 15: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法集资是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2、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 您好!非法集资在现行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委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取得行政许可的集资行为包括: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债券;从事保险业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公开发行基金等。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进行集资;依据《关于诈骗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可以看出在非法集资罪中,行为人的行为要具有一定的融资性。被害人要具有广泛性,也就是说对象有不特定性。
  • 1,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但是否构成非法集资,不但要看受害人数,而且需要看非法集资的数额,更需要看是否属于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2,根据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您好,非法集资是四处找人借钱,引诱以高额利息回报,谢谢。您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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