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先生,您好!现有一问题想向您咨询求教。 十年前,我买了一台二车轿车,当时没有办理正规手续,后来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能过户不能上路,就一直停在父母的小区的院子里没有使用。就在昨天,父母发现汽车不见了,报警110后,110说是当地派出所接到有人报案这十来年都没用就是偷车,于是派车把我10年没使用的车辆强行拖到派出所,要求拿发票或其他证据去。虽然车子过了十来年都不能用了,但我还是想请教您一下,遇上这种情况,派出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有人报警,就有权随便到小区来拖扣车辆吗?遇上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谢谢。急盼答复。

刑事辩护 2019-08-18 02: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任何一个公安机关报案,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报案的公安机关不是管辖机关,该公安机关会及时将犯罪线索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的,如果报案机关是管辖机关会直接侦查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第一百七十二条: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 1、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的损失。
    2、《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根据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一定要有损失,但是承担赔偿责任一定要有损失,因为“赔偿”就是“赔偿损失”,所以,侵权损害赔偿一定要有损失,否则也就不存在赔偿。
  • 如果你要报案,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报刑事案件带身份证、相关能提供的证据材料,报经济案件带身份证、企业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及书面、或实物证据材料。到派出所报案一般步骤:
      1、到派出所后,去到派出所值班室处,民警会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这时候你就把你被违法侵害的事说出来。民警会根据你的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捺印,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民警随时找你配合侦查以及向你通报办案进展。
  • 你好,你可以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这车是合法途径购买的。
  • 派出所当然不能随便扣押物品。
    【追问】谢谢汪律师。那么遇上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样维权才合适呢?
  • 你好,首先要弄清楚派出所扣车是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不管是哪种行为,都是归派出所举证的。
    【追问】谢谢律师!那么,遇上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权呢?
  • 你好,不能随便的
    【追问】谢谢石律师,遇上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维权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