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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8月卖了一套房子给别人,总房款40万,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定金10万,签合同后一周之内再付10万,过户时再付尾款20万(但合同没有约定过户的时间)。但买方付了定金10万后,后面10万延迟付款了7天。我要求其赔偿对我的损失,协商未果,直到今天,买方已经起诉我。让我退还定金,并支付利息4万余元。我该怎么应对?谢谢!(我房子是乡镇的,有3家租客和底楼门面,由于卖房,合同约定的是我有义务协助买方与租客解除合同,因此我把所有的租客交的房租都退了,并且从合同签订后就一直没有再租出去,一直空着,我能向买方提出赔偿吗,)

其他 2014-06-12 21: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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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对方违约在先,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或者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等,详情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建议来电咨询或携带资料到我所面谈
  • 这种情况你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对方违约在先,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可委托律师处理
  • 属于对方违约,你不需要退还定金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
  •     您好!积极应诉,鉴于相关法律问题及证据准备等处理工作 专业性较强,建议 委托专业律师妥善处理。详细情况可 电话联系或预约面谈。
  • 你这个对方违约你不需要退还定金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你这个必须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 你好,建议携带合同约见律师,如有疑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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