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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小队在1988年将山分别分为自留山、松山和荒山,自留山和松山有山照,合同期为50年,荒山没有,我家有一个特殊情况,当年我家7口人,松山却只有6口人的,没办法,小队将一片荒山分给我们顶一口人松山(但山照上却没有体现出来,但几位老人却能作证),这二十年间,经我们经心看管,山已由原来秃山变得葱郁满山,而且我们还在山上种了许多山杏树,现已结果,如今小队的几个人见利想无理收回这片山,由他们来承包,当我们要求先给我们补偿时,他们几个有但有想给补偿,却要动手打人,其他村民,惧其之威,也都纷纷签了卖山的协议。请好心人帮我支招。

争议解决 2008-10-30 20: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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