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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我老公与同行发生口角,我老公先踢了对方桌子一下,对方手中正好有壁纸刀子,上来就用刀子把我老公划伤了,我老公就拿马扎对打,被别人拉开后我们先抱得警,当时我们的鉴定是刀子轻微伤,对方没事,对方说是调解,公安局问我们要对方赔偿多少钱,我们说3500,可到现在公安局也不给回信,就这么一直拖着,我们该怎么办呢?是等着还是再用别的方式解决?当时公安局说如果调解不成要根据责任轻重双方拘留,这样公平吗,我老公没有先动手打他

刑事辩护 2014-06-16 21:0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 协商不成 你方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的。
  • 属于互殴,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您好,鉴于伤情并不严重,建议找公安机关积极协调解决。毕竟对方不涉及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如果调解不成起诉到法院,不太值当。另外,公安机关是有权力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双方进行行政处罚的。
  • 根据过错来承担责任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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