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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 请问我朋友在**411医院做了伽玛**,保的是公司代交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在理赔时中国平安理赔通知上是写:伽玛**所用的25000不属于医保范围内,所以不予理赔,全额自费。打电话去问,说是按医保规定的,医保规定自费就自费。请问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医疗险理赔是按医保的规定来处理的吗?医院发票上的伽玛**治疗费是打印在属公费劳保医疗报销范围的,既然都属于报销范围内为什么又要自费呢?

争议解决 2008-09-19 1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查一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服务标准(简称“三个目录”),如果属于,不给报销,可以起诉解决。
  • 值得探讨,平安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办理。所谓的医保是社保范畴,应是两个概念。
  • 你的问题其实很简单,你可以查一下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诊疗项目、用药范围、服务标准(简称“三个目录”),如果你朋友的治疗列在其中,则属于医保范围,就必须报销,如不属于,则就是自费。你表述不详细,所以你只能自己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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