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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工者在工地搬砖,旁边垒起的砖到了砸断脚趾,砸断了以后老板说没事买了点止痛药吃了以后又干了几天,干完以后又到别的老板那干了三天,过了一天不再吃止痛药又痛了,找到老板看了一下,过了几天老板不在出面,该如何索赔?

其他 2014-06-19 13: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如何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 你好,可以以雇员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老板赔偿
  • 你好:按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当然上述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建议你在起诉前先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一次性要求赔偿。
  • 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老板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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