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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我追尾,全责,无人员伤亡,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他修车期间的误工费,打车费每天100元,我应该给吗?如果给的话我需要向对方索要发票之类的证明吗?还是他要多少给多少?

其他 2018-06-03 08:4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交通费你应该支付,你支付时可以要求对方付发票,你按照发票金额支付。
  •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有权要求赔偿。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认定需负全部责任:1.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在交叉路口遇到红灯继续通行的;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者隔离设施的;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车道;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的;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的;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的;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法律规定应支付相关费用,没有发票,可要求开具收据。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的
    【追问】那我可以像他索要发票之类的或者让他手写一个证明给我吗
  • 你好,根据实际情况来支付,要求过分可以不给。
  • 可以让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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