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014年5月20日提交离职报告,公司同意5月30日离职的,5月31日是端午节国定假,6月收到工资后发现与实际不符,公司说我离职是30号,31号已不在公司所以不享受全勤奖待遇并且扣除了我1天的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

其他 2016-06-09 07:1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