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和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带宝宝的合同,但是家政服务公司派送来的阿姨,一会说有事,不告而辞,一会换来的阿姨整天愁眉苦脸毫无带娃经验,一会换来的阿姨号称经验丰富,带过很多宝宝,但毫无爱心,每天按点上下班,得过且过混时间,任由宝宝哭闹。现在我想解除合同,退回服务费。拿出合同来看时,发现,这份合同漏洞百出,完全没有甲方的权利可言,而且并没有具体指定乙方,也没有乙方签字,只有甲方签字及居间方(即家政公司)盖章,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我是否能要求解除这样的合同,拿回部分服务费?

其他 2014-06-21 16: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无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