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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区公房,承租人是父亲。16年前父亲再婚后(离婚协议儿子归他抚养)另有楼房居住,在楼房居住3年后,将所居住楼房出租,大人去山区农民房。迫使儿子未成年时一直学校寄宿,大学外地4年。父亲十多年来,以无经济权为由,一直不抚养孩子,一直口头答应用老辈传下来的公房由儿子居住来补偿。儿子大学毕业后,父亲却突然一改多年承诺,坚决不让唯一的儿子(无住房、同一户籍、此户籍中只有父子2人)居住公房,并让邻居占住公房。儿子与父亲协商一年多,父亲坚持不让住,并拒绝商量。上述情况下,法律上对儿子有何帮助?

其他 2014-06-24 0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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