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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1日工伤,2013年10月申请伤残鉴定,2014年1月去鉴定,鉴定中心说:还需要康复就没给评。4月评伤残鉴定九级,医疗期10个月。《烫伤:面积:17%,深2度,双下肢。脚腕瘢痕增生,有点影响活动。7%瘢痕》我想问:医疗期10个月合理吗?因为公司只给10个月的工资,从工伤到现在已经有18个月了,公司要扣回8个月的工资,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4-06-25 1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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