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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深圳户口,与老公2011年结婚至今。认识老公时,他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儿,现在7岁,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我老公就与孩子生母分手了。孩子一直在河南老家生活,暑假寒假来深圳与我们一起过。自懂事起就认为我是母亲。其生母从未出现过,也从未打过电话。现在我们结婚满三年。计划把老公和女儿的户口都随迁过来深圳,让孩子有更好的生活环境。问题是:公安分局户籍科审核资料时发现孩子出生证明上记录的生母的身份证号查无此人。无论名字还是身份证号都找不到对应的人。我们想通过法院起诉并缺席判决来获得抚养权。但现在对方的信息都无法查到,且联系不到。那么我们应到哪个法院起诉呢。是我们常住地深圳,还是老公老家,也就是孩子长大的地方,还是哪里呢?流程应怎么走呢。。。盼各律所专家帮助!

离婚 2014-06-28 13: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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