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4年3月24日,公司因事委派我开单位的车去天津市里谈客户,回来之后,发现3月24日当天天津市限号,正好我开的那辆车被限号,处以扣两分并处罚款200,然后公司相关负责人竟然找我说要让我承担这个责任,美其名曰分不用你扣了,把钱交了就可以了!请问这件事情需要公司承担还是我个人承担?

其他 2014-06-25 2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