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注册在深圳,劳动关系在上海分公司(未注册),没有社保,没有合同,2013.11.15工作至今,有跟董事长的录音,有部分工资单,工资有卡,有人证(录音),有打卡器但没有打卡记录,我是应该去工商局告他还是劳动仲裁,或是稽查大对,或民事诉讼,我们4个人同时告他,需要什么材料,应该在上海告还是在深圳,应该告深圳总公司还是上海分公司

其他 2014-06-26 16: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