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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开了一家小公司,我把被骗的经过叙述一下: 1.我们接到“广州市***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邮件发来的图纸,随即我们发出了公司简介和报价 2. “广州**公司”回复,愿意与我公司合作,让我们到广州去签了《项目合作协议》 3. 《项目合作协议》中规定“双方赴缅考察签约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4.3月底让我们给他们公司法人陈*那个人银行卡打款8000元办理1人出国,我们说去缅甸应该用不了8000元,他们说多余的钱退回 5. 4月1日“广州**公司”说出国手续全办下来了,4月3日去缅甸签约 6. 4月2日下午我公司一人到了广州,“广州**公司”又提出再交款12500元,才能出国 7.由于我们不肯再交款,“广州**公司” 4月2日当天晚上取消了这次出国 8.4月3日我们在广州报了警,正是清明节假期,广州警方建议我们先回济南 9.回到济南后,我们从网上了解到,广州深圳这类骗子公司很多,情况和我们几乎一模一样 我急切想知道我们下步怎么做,才能讨回我们已汇出的8000元 恳请律师能帮助我! 谢谢!

其他 2018-01-31 21: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查清楚与你们签约的是不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如果不是就有些难度,可报警;如果是合法注册的,可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解决。银行卡里的钱被骗了,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你再去打款时有回单的,如果没有回单,可以请银行柜台帮忙提供,如果银行帐户没有退款记录,那款肯定到帐了,这样你就可以投诉他,记得做什么事情一定得保留线索或证据的。
  • 1,法人单位内部的承包合同,不能作为对外债务的抗辩理由,法人应当对外承当赔偿责任,所遭受的损失根据承包合同向承包人追偿 2,王一个人名义大的欠条要具体分析一,要看他当时是否在单位任职,如果离职期间个人大的欠条法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二,欠条所涉的货款或者财物是不是用于他的职务范围,如果用于职务范围以外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王即使构成犯罪,其所欠外债也应由法人承担,单位所受的经济损失是加重对王刑事惩罚的根据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通过催促公安机关破案,然后,通过附带民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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