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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7月1日到期,不想续签,在6月27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老板已没人交接为由,要再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否则6月份的工作取消,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4-06-29 19: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若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则无法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 合同到期,你可终止合同。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依法维权。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联系我,可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不合理,劳动合同到期,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 你好,不合理。
  • 不合理,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合同到期就可以要求结算工资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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