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上海的一家公司上班,实行综合时制,每月10号结算上个月的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每个月都有加班,但是加班费是每半年结算一次,半年后重新计算工时,在这半年中可以以换休或提供相应的劳动报酬支付,那我是2014年6月20号提出的离职,按照正常情况来讲,我应为公司服务到7月20号,在7月10的时候就应该发放我6月份工资和上半年的加班费对不对?可是公司现在排班排我7月1号到20号都休息,说是还公司欠我的时速,那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半年还可以换上半年的时速吗?公司排我连休20天,20天后直接离职,这样合不合理呢?这休息的20天我会不会有相应的工资呢?(公司排我上班我是一定会上的)

其他 2014-07-01 12: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