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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4日15时左右我儿与他的三位同学相互邀约之下一同去水库上游玩。不明原因掉进深水之中施救不力不幸身亡。水库 是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个地方是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的。当然事发前没有任何禁止标志的。有值班室而无人值班。有门是敝开。事发后水库方竭力增加禁止标志。我能否以玩忽职守向法院提起上诉。

国家赔偿 2008-09-23 21: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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