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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到工厂上班2个多月,没签劳动合同。与进厂时所说工资不一致,现辞工要扣除月工资50%含加班费。(每星期6天/每天加班/3小时)。我到上家公司有是社保,现在也不帮我们缴。请求专家指点。

其他 2014-07-05 00: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辞职,过了试用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需保留辞职的书面证据),到期就可以自动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离职之后,公司需要在三个工作日给你结清所有的工资,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可要求补交社保,支付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双倍工资,并补发工资,同时,可要求补发加班费
  • 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同时主张足额发放加班费。协商不成,可仲裁维权。
  • 1、未缴社保,你可以提前与厂方解除合同;厂方不能无故克扣你工资,须在你辞职后三日内付清; 并且厂方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未签劳动合同的,厂方需支付双倍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可请求从入职第二月起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加班需支付加班费;另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给员工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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