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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以个人名义与一木板厂签订了承包合同,手下雇用的一个工人在晚上上班途中喝醉酒骑摩托车在一转弯处摔出道路死亡,交警部门鉴定酒精度超标,达到140,醉酒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不是工伤。我老公在事发后预付1万多丧葬费给家属处理后事,但家属在得知不属于工伤后,领30多人到厂里要求我老公给予物质及精神赔偿,请问我老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赔付比例如何?

其他 2008-09-24 1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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