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1月男方父母首付15万,收据为两个人名字,两个人共同签买房合同,总房价36万,用女方公积金贷款21万,男方没有公积金,2月登记结婚,3月开始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6月开始还房贷,到现在已还13个月,期间双方无共同生活。现在想协议离婚,男方把尾款结清,女方把房子过户给男方。请问女方有房子的所有权吗?是一半还是15:21的比例?房子升值的部分女方有权分割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对公积金抵押贷款要求赔款吗?另外15万的首付和女方是什么关系呢?谢谢!!

离婚 2014-07-07 08: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