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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本人于2006年9月5日购买一间二手房,双方签订协议,因甲方土地证还没办好 双方约定等土地证办好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半个月内办理公证手续,我于06年9月5日付清全款后甲方一直避而不见,导致现在无法过户,协议也没有办理公证,去甲方家找他,他也不开门并一再拖延时间,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5-03-09 20:3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 依法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
  • 在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选择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 离婚后没有必要进行房产公证。?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 你好,贷款买房,如果未还清贷款,或未经贷款人同意解除抵押登记的,房屋产权不能过户。《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 既然有协议约定,并且你已经付清了全部款项,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 建议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依据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可以聘请律师参与案件起诉后获得合法生效文书后自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武汉专业房产案件律师。
  • 你好! 按照合同法规定,卖房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必须履行。 因此,对方属于违约。 你可以提出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合同,否则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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