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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7.1刚与公立医院签订一份聘用合同合同规定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乙方按未履行合同年限计算,每年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请问合理吗

其他 2014-07-09 1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法律只规定两种情况下支付违约金,单位出资培训,约定的服务期未满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违反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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