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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未婚妈妈,现在想跟孩子的爸爸离婚,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孩子的爷爷又要威胁我说如果我跟他儿子离婚孩子就丢给我,但是孩子户口在他爸爸那边,当时入户口也去公证处写了个证明,说我跟孩子他爸因为感情不合分开,然后孩子给他们家抚养,孩子以后跟我没关系,这个证明能不能做法律证明让孩子不分给我,而且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我也没有工作

其他 2014-07-09 17: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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