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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过2014年的四川省广安市的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是我人在外地(江苏省苏州市)打工,在今年5月份,由于工作环境的原因,我的右手食指被机器吞噬,在苏州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在医院里的手续费用和其它药费,总共费用计5万左右,我想咨询的是这个费用能报销吗,请问在江苏苏州报销还是四川广安报销?谢谢你的回复。

其他 2014-07-08 18: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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