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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产抵押给放高利贷者有什么后果

其他 2020-04-04 10:1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的问题是这样的: 1、房子抵押后如果到期还不上钱,对方可以以房抵债; 2、必要时对方可能申请发言强制执行; 3、这类案件我们办理过很多,你也可以来电咨询或来我律所委托办理。
  • 无力偿还时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 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 不能偿还债务,房产有可能被法院拍卖。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按保证方式不同具有如下区别:
      1、担保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如抵押、质押等。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个人信用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4、另外,我国民事法律上没有“高利贷”的概念。对于民间借贷问题,利息在国家限定标准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法律不予保护,担保人不需要负责此部分利息。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以下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房子抵押后如果到期还不上钱房子抵押后如果到期还不上钱
  • 第一,到期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申请拍卖房产。 第二,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贷款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 对方可以主张抵押债权。
  • 明知故问,。,
  • 无力偿还时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
  • 你好,无力偿还时对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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