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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是否全部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那么该笔经费是由谁来发放?是当地政府还是当地教育局?民办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行政诉讼,要求当地教育局按两免一补的标准去补偿给该民办学校?法院是否该作为行政案件立案受理?如何判决才对 谢谢!

行政诉讼 2010-04-19 16: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两免一补 针对学生 不均摊不轮流享受 申请人为特困家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倾斜方向:重点贫困县 相关规定未提及民办教育 “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 1、家住农村地区(持农村户口)并在农村(含乡、镇、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负担课本费、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属、军属家庭贫困的子女,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持农村特困证和因自然灾害或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病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 3、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按湖北省统计局2004年对我省绝对贫困家庭界定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645元以下标准执行。以后年度根据省统计局有关界定标准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4、县域内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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