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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孩出生后30天到妇幼检查时发现右锁骨骨折,妇幼医生的说法是小孩出生引起骨折已经30天,医院没有告知我吗?出生是在东莞东华医院,东华也从没跟我说起过此事,后我又带小孩来到东华骨科检查也是右锁骨骨折已经有短时间了,我问是什么引起的,东华医生的说法是一般是生产容易引起小儿锁骨骨折,要么就是摔到。你可找产科了解具体情况 后来到产科,产科方面也认同了产伤引起,后让我去东华行政部,行政部的答复是让我们写个书面的调解书,后拖了一个月后东华卫生监督打来电话说此事没有得到鉴定,东华没责任,我就反问那当时你们医院骨科和产科的答复是没用的吗?他的答复是:那两位医生的答复只是个人行为,不能代表医院,那只是他们水平有限,个人的理解。还说对与此事我们医院本有告知义务而没有告知你们,我们存在过错表示歉意.我就问既然你们医院都没有记录我小孩有骨折记录你们也不承认小孩是出生引起骨折,何来告知不告知,岂不是自相矛盾吗? 请问律师:遇到此事我们弱小的群体该如何申述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0-04-27 17: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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