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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3年在单位工作,酒店行业,因应付各类客户喝了大量酒,在酒店公共区域因地面路滑摔倒(事后听说),致颅内出血,在医院昏迷三天后抢救过来,但至今留下了后遗症!我于事后的04年辞职养病,没有向单位提过任何要求,单位也只是支付了当时住院的医药费,后期的很多治疗都是自己的,当时只是庆幸捡回了一条命(主治医生言)。现在因后遗症明显,有朋友建议索赔或找单位协商解决,不知可否,请求咨询!

调解 2008-09-25 1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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