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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1年与新疆一朋友以技术,设备入股,占30%的股份,但是公司章程里没有我得名字,我没有参与经营,到现在我也没有分过盈利,我准备退股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假如公司里有安全事故,我要负责任吗?假如我退股了,以前的协议没有收回,我要负责任吗,谢谢各位律师

工商事务 2014-07-15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情况属于隐名股东,应当按约定享有权利与承担相应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由公司承担,若协议有关于亏顺分担的约定则以约定为主。若需详细咨询请来电或面洽本所律师
  • 你好,是否可以退股需要看你们签订的如果协议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而不是由股东对外承担责任,这也需要看你们公司的性质,具体你可以电话咨询。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情况有点复杂,建议你带上资料,让律师审查
  • 作为隐名股东,按照协议约定享有并承担权利与义务;公司内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公司负责,若合伙协议中对此约定有亏损分担的,以约定为准。如需帮助可致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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