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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证件被朋友拿去办了信用卡,额度2500,被刷光后一直没还,本人也不知情,现在银行在事隔2年找到本人要求偿还本金与利息等一用7320,说如果不还就起以恶意透支起诉我,请问如果不还或者只还本金的话我会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银行 2010-04-28 14: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应当明白将证件借给别人的后果,应当承担责任。银行要求你偿还本息并无过错,但是银行时隔两年才要求你还本付息属于没有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况,你可以要求银行适当减少利息
  • 最好和对方协调解决,不负刑事责任的话也得负民事的连带责任。
  • 如果未签字或授权,不必承担责任.
  • 你好,你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如果不是你去办理信用卡的,隐含存在审查有误的责任,你无需归还。
  • 如果不是你自己申请办理,而是你的朋友借用你的身份证冒用你的名义申请信用卡,则你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 如果你借用身份证给他人办理信用卡并发生透支的,你有义务偿还透支的本息。然后向被借用人追偿。
  • 信用卡办理的时候是否是需要持证人亲笔签名,如果需要你本人亲笔签名,而实际上是你朋友冒充你的签名,银行没有核对身份证和办卡人是否是本人,或者是否有授权委托书,那么属于银行审核不严,你无须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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