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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姐姐是2004、、年进入一个公司的、是一名优秀的保洁员、是成都户口、买的是社保、现在快满50岁了、今年买了10年了、也在公司工作了10年、现在公司叫她不做了、又不续签合同、又不给赔付报酬、公司有责任吗?还有社保未买满15年该咋办、可以一次性缴纳5年的费用吗?还有公司录用她的时候也没说满50岁就自动离职。成都市的规定是满50还是55岁退休呢?最后说一句公司节假日从没给个员工三倍工资。谢谢你给我解答一下

其他 2014-07-18 13: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你姐姐已经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只要你姐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公司就一定要签订。2、女年满55周岁才到退休年龄。3、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三倍工资。4、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5、至于社保问题,建议你直接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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