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6月20日到现公司上班,期间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协议中有以下规定: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1-2个月)学员离职(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培训期的两周内,如果乙方不胜任岗位,甲方可单方提出解聘要求,不支付工资;如培训时间超出两周并符合离职办理要求,按50%发放;如未办理离职手续者,视为自动离职,培训期间的工资自动转为公司的培训费项目,不予发放给乙方。现在我因个人原因需要离职,单位说只发给培训期间工资的50%(培训第一个月工资1000),合理吗?期间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我正式离职的时间应该会在7月22日,也就是满一个月了。请专家协助!谢谢

其他 2014-07-21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