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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今年51岁,我今年25岁,今年刚结婚,父母在我十八岁因父亲好赌离婚,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父亲拿去卖钱赌博了,还欠下了很多外债,他是手上有一点钱就会吃喝嫖赌,基本上是一个月都看不到有几天他在家的,在家也是好吃懒做,家里的一切开销他从来都不管,家里的柑橘树他也是不管不问,前年我们在村里签了一份柑橘树分割协议,三个人按人分割了,他后来因为赌博把摩托车抵押给了别人,因为没钱赎摩托车,就把分给他的柑橘树以一年1500块钱承包给了第三方,换取了1500块钱取摩托车,当时我知道这事后我还劝阻他和第三方了,但是没用,自己管着一年收入一万块钱还是有的,但是他不听,我现在每个月月收入平均1600百快钱,母亲患乳腺癌已无劳动能力,现在父亲要求我付赡养费,我该怎么办?问题补充:血吸虫病不是现在才得的,这个病得了大概有二十年了的,现在他天天依然还是到处吃喝嫖赌,完全不像是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他的生活困难都是因为他的恶习造成,我可以拒绝支付吗?

离婚 2014-07-21 11: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是不能逃避的。不过,赡养费的标准应该是合情合理的,数额不能太高,另外也要保证赡养人自身的基本生活。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父母,无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所以,如果你的父亲现在确实生活困难的话,你是应该支付赡养费的。不管他的恶习有多么的不好,但是他是你的亲生父亲,所以你要尽量纠正父亲的恶习,另外考虑的你父亲的恶习,支付赡养费的时候,可以一个月分多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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