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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61入职,今年公司说要遣散我们,但我们我们没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是与另外一个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劳务公司按月收取管理费,公司遣散我们怎么赔偿啊?

其他 2014-07-21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你们属于劳务派遣,如果你们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合同还没有到期,现在劳务公司也要与你们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劳务公司继续保持与你们的劳动关系,劳务公司需要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你好,支付经济补偿,按照一年支付一个工资进行补偿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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