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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八月21号出的交通事故,当时我骑着三轮摩托由北向南,被告是反方向行驶,他在行驶途中逆行超车结果把我给撞了,造成我双腿骨折,当时医院看不了,就在家人的陪护下转到张家口,在其医院医院治疗了三天,由于病情加重被转到北京某某医院,在其医院认定是双腿骨折,并伴有脑脂肪油栓塞,经过47天的治疗后出院,回到家中经过法律的判决,被告付主要责任,责令赔偿我医药费共记140000,被告在法庭上也没有疑异,由于被告特别不愿意给钱,没办法我申请了执行,可现在法院说他没钱,认我提供他才产证据,我现在行动还是问题,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其他 2014-07-21 1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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