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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购买明式家具,共3万元,付9000元定金,合同交货时间为2010年4月10日,注明看白坯后定颜色再上油漆。到2010年3月31日也没通知我们看白坯。4月2日我们联系他们,他们答应4月4日可以看。4月4日按约定时间去看,他们又说还没送到.下午3点白坯到,我们发现床上的雕花不是合同图纸中的牡丹,而是荷花;椅子上的雕花也不对。最后,我们只好原谅了雕花的错误,要他们尽量按合同时间交货,最迟在14号前必须送货。直到13号晚6点他们也没和我们联系送货的事,也没和我们沟通怎么了,我们电话去问,他们说14号送。14号上午10点左右他们又要我先查看电子邮件,确定一下家具的油漆颜色。我马上打电话给他们,他们承认说博古架的颜色错了。又说是工人弄错了,他们说他们可以改颜色。他们没按时间交货,也没主动和我们联系沟通有关事宜,床和椅子的雕花错了,博古架颜色错了,他们另涂了一遍。请问律师,我可否以合同违约起诉他们,并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我2倍定金,以及不能及时入住带来的租房损失?谢谢。 如果起诉,如何\准备材料(证据),我有的是家具销售订货单,图纸.

其他 2010-05-03 2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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