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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婚前买的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首付70%,贷款30%,婚后加上了老婆的名字,现在离婚女方要求分割一半的财产。实际上首付全部是我掏的(买房子时我还不认识我老婆),房贷也一直是我一个人在还,她一分钱都没还。现在闹离婚,她主张我给她房子现在市值的一半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共同共有。由于我们结婚只有一年多的时间,法院会判分割给她一半吗?她一分钱也没出啊,我也没有将房产赠与给她。怎么办?法院判决有个标准吗?如果是一半就太冤了。

离婚 2014-07-24 20: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加上他的名字就相当于你赠予对方,再加上你们约定是共同共有,法院可能会判决平分;但是你的情形如果结婚时间不长,女方可能涉嫌骗婚,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情况后帮你处理
    【追问】关键是我们现在还有一个女儿不满两岁,女儿她也不照顾。女方和女方家长结婚后一直张开要钱要财物,不给或给的少了就骂,在小区败坏我们家的名誉。现在看来女方意图就是为了钱。因为最后一次女方所要财物没有给。女方及女方父母全家都提出离婚并到法院起诉离婚。我没有过错。我该如何举证骗婚。另外,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的时候给的契税证明上面写的契税项目是“房屋买卖”,因为夫妻之间加名比较特殊,当初也没有要求我们提供买卖合同啊。我并没有把这个房子赠与给她啊。她拿不出来赠与的证据。
  • 按你所述情况,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的,法院可以酌情少分给女方。
    【追问】请问法院酌情少分给女方一半是房产的多少比例,有没有这方面的官方指导文件?
  • 你加上他的名字就相当于你赠予对方
    【追问】请问哪一条法律说明了这种情况属于赠与?如何证明是赠与?如果我能证明不是赠与呢?
  • 找律师代理,难度较大
  • 您好,您既然已经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就已经用实际行为履行了赠与合同,所以,房产应当是共同共有,一人一半。但是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拨打本人电话。
    【追问】请问哪一条法律规定了这种情况是赠与?如何证明是赠与呢?如果能证明不是赠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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