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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本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没给我申请工伤,我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出事后我自己承担的住院费28000元,出院后经协商我们私了了此事,肇事方給我赔偿了33000元,我现在还可以要去公司赔偿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28000元吗?

其他 2014-07-29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与肇事都协商的书面赔偿协议中明确2.8万是医疗费,现去向公司要医疗费会有障碍的。建议你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出来后再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必要时可以走法律程序。、、、、、、、、、、、、、、、、、、、、、
  • 有发票即可。。
  • 可以。。。。
  • 你好!你如果与肇事都协商的书面赔偿协议中明确2.8万是医疗费,现去向公司要医疗费会有障碍的。建议你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出来后再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必要时可以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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