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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我们离婚了,那抚养费需要给付到孩子什么时候呢?是到成年,还是到工作呢?因为现在过了18岁,还得读大学的呀。就算大学出来,也不一定有份工作呢。

妇女儿童权益 2010-04-29 16: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家长必须为未成年人完成9年义务教育负有责任,至于9年以后的教育,父母就没有必然的义务支付学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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