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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大家好,我2011年低至2012年底,跟李某(某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画该州某县的村庄规划设计图,当时属同事关系(我当时是这家单位的临时工,但未签定合同,现在已经换工作),所以就未签村庄规划设计的相关费用合同,致使部分设计费无法要回(共16万余元,自画图到现在只要回8万元),我想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只有录音材料(向李某讨债的录音材料、向复印店咨询出图情况录音材料、向某县咨询支付李某设计费的录音材料)。我们有两个人,能相互证人吗?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有胜算吗?家里出点状况,非常急急急急,跪求各位律师给出出点子,谢谢了!

其他 2014-08-10 1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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